社会是由不同的人构成的。有不同就是有差异,而差异又难免发展为矛盾。而一旦有了矛盾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难免走向对立对抗。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一旦形成对立对抗,被管理者的他人就只会与管理者为敌,就不会有做好工作的努力。所以,管理学的第四定理,必须界定管理者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达成和谐的规律。这就是关系和谐定理。
组织成员相互关系的和谐的程度,与组织成员对于不同成员在地位、作用上的差距的认同和维护努力程度正相关。
在这个定理中包含有两个普遍的事实:
1、差距是组织存在的前提,“和实生物,同则不继”。完全相同的人走到一块不能构成组织,只能是毫无合力的乌合之众。
2、存在不同和差距的人走到一块,形成合力的前提是这些人都理解差距、认同差距、维护差距。理解差距、认同差距、维护差距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。“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”。
和谐定理是说在组织内部,人际关系和谐的程度,与彼此之间相互尊重、信任和关怀的程度成正比。